【信息时间:2023-12-16阅读次数: 】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10号)的关以需要,经提交申请,现对复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12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